孕早期检查
就诊手续 :职工携带本人《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计划内二胎生育的持《生育证》(简称“一卡一证一册”)到定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早期妊娠检查(“建卡”)。
待遇标准:最高报销157
结算办法:职工结算时提供上述“一卡一证一册”,符合报销范围的部分(最高157元)减免,超出报销范围的部分自负。
孕中期检查
就诊手续:职工携带本人《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计划内二胎生育的持《生育证》(简称“一卡一证一册”)到定点医院进行中期妊娠检查(约8-13次)。
待遇标准:各次检查的医疗费(只报销检查费和化验费,挂号费、药费和治疗费等不报销)报销的总金额最高为375元
结算办法:职工结算时提供上述“一卡一证一册”,符合报销范围的部分(最高375元)减免,超出报销范围的部分自负。其中部分医院可每次结算,部分医院个人先垫付,检查结束或分娩后带所有检查的发票到医院的医保窗口报销(具体报销时间、地点等请咨询检查医院的医保办)。
分娩或住院
就诊手续:职工在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出示本人《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计划内二胎生育的持《生育证》(简称“一卡一证一册”)确定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职工携带本人《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计划内二胎生育的持《生育证》(简称“一卡一证一册”)到定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早期妊娠检查(“建卡”)。
待遇标准:最高报销157
结算办法:职工结算时提供上述“一卡一证一册”,符合报销范围的部分(最高157元)减免,超出报销范围的部分自负。
孕中期检查
就诊手续:职工携带本人《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计划内二胎生育的持《生育证》(简称“一卡一证一册”)到定点医院进行中期妊娠检查(约8-13次)。就诊手续 :职工携带本人《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计划内二胎生育的持《生育证》(简称“一卡一证一册”)到定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早期妊娠检查(“建卡”)。
待遇标准:见下篇图
结算办法:职工出院结算时提供上述“一卡一证一册”,符合报销范围的部分(每个病种都有的最高报销限额)减免,超出报销范围的部分自负。对结算金额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医院的医保办)。
标签: 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