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为何抛弃非户籍女工
从2003年8月起,深圳(也可能是全国)医疗保险不再包括生育险,因为生育是正常的生理现象,那怕必须到医院检查、住院甚至开刀、甚至有生命危险,这些当然有一腚的道理。
而原来医保中的住院保险是包含了非户籍员工的,所以这个生育险的实行,实际上剥夺了占深圳大部分社保人员的生育险待遇。
可是生育保险为什么不包括非户籍人口?非户籍人口的其他保险不是一样在缴了吗?本来,已经把非户籍人口排除在医疗门诊之外了啊,这已经够不合理了。
深圳户籍人口165万,总人口1300多万,众所周知的是非户籍人口中女性占着非常大的比例,所以,深圳的奇迹,深圳的繁荣是165万贡献大还是1135万贡献大,难道深圳非要靠剥削这1000多万才能繁荣?
不知道这1000多万中有多少人买了社保,相信买了社保的肯定是少数的,因为正规的公司,不黑心的老板太少了,而且我们相信虽然1000多万中女性占大多数,但和买了社保的女性人数肯定不成比例。
然而,从2003年8月,就是这一部分幸运的进了正规的公司,也幸运的没有遇上非常黑心的老板的女性,也被剥夺了享受生育保险的权利,就因为生育是人的正常生理现象!
深圳本来有很多公司或者单位歧视女性的,相信很多新到一个单位的女性都受到至少工作1-3年才可生育的限制的,相信还有很多的女性在怀孕或即将分娩的时候别单位以各种理由辞退或逼其自己辞工。
生育保险抛弃了非户籍的人们,为了躲避深圳医院的高费用,很多待产的孕妇不得不辞去了工作挺着大肚子千里迢迢赶回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生育,肯定没有人统计过有多少人回老家生孩子去了,但是我相信这肯定不是一个小数字,有多少女性因此丢了心爱的工作,这也不会是个小数字。而且,挺着大肚子长途奔袭会不会有安全隐患啊,如果酿成人间悲剧,该是谁之过?(不要跟我说你很有钱,在那里生无所谓)。
深圳不是要建和谐社会吗?是哪些人跟哪些人的和谐?是富人和穷人?户籍人口和非户籍人口?公务员和一般市民?开小汽车的和挤公共汽车的?这是深圳新市委书记和前市长提出的口号,可是我们还并没有看到很好的诠释和演绎!
“深圳不但是全省先富裕的地区,也是全国先富起来的地区。但深圳不能‘为富不仁’,条件越好越要关心困难群体,条件越好越要为全省、全国多做贡献。”这是深圳前市委书记黄丽满在广东省人大十届会议上的讲话。 言犹在耳啊,言犹在耳啊,只可惜生育保险抛弃非户籍女工的所谓雪中送碳的新社保条例也是在她的任上通过的,深圳连为深圳做出了巨大和绝大贡献的暂住人都不能哺,何谈反哺全国啊?“深圳已先富愿意反哺全国”这个新闻标题到现在也还只是个新闻标题。
《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三届八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我相信参加常务会议的人肯定没有想到,庞大的非户籍人口也要生儿育女的,当然常委们的亲人是不会为了省几个医疗费而冒人命的危险回老家生育的。不知道常委们和深圳的人大代表们有没有有几个是代表外来工利益和为非户籍人口说话的,为深圳做贡献的这么庞大的外来人口,没有理由被排斥在参政议政之外,暂住人口这么大,为什么连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也必须是户籍人口?
外来人口这么大,制定的很多办法规章制度从来不考虑非户籍人口的待遇,各种统计指标中抹去外来人员的贡献,在平均指标中更是不把外来人口当人看。还有没有人性啊!
深圳要想和谐要想文明,请拿出更多的人性化的举措来!
好在,新书记上任了,口号也已经又喊出来了。我们渴望着、盼望着,我们外来工有个明媚的明天。
还有,深圳户籍的男性也必须买生育保险的。而且自己的非户籍老婆一点不能享受老公的生育保险,这和南京市的生育保险有天壤之别!
南京市的生育保险,非户籍女性可以凭丈夫的保险报销50%!
难道深圳就真的丧失了人性了吗?这不就是传说中的“为富不仁”是什么?
个人以为和谐社会首先应该要是充满人性的社会,而最终要达到的是一个富有人情味和人文关怀的社会,遗憾的是我们离人性关怀的社会还有不小的距离。
在深圳嚷嚷和谐社会的这两年,特权社会以权欺人、贪污(有的还贪性)、小偷抢劫、工人罢工、绑票杀人的反而越多了。值得反思啊。不过反讽的是深圳反而取得了全国社会治安先进城市,而且正在争取全国文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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