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县城乡养老办精心组织,多措并举,适龄参保人群积极参保、进展顺利,实现了全覆盖。今年,全县累计参保缴费15.32万人,收缴保费9080万元 ;待遇享受46873人,累计发放养老金8000多万元,参保率100%。
精心策划,组织保障有力。为让全县农村老年人早受益、早得实惠,神木县委、县政府经过一年多时间广泛考查、科学测算、专家论证、反复推敲,于2009年1月1日在全县范围内率先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台了《神木县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同时,为了推动新型城乡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神木县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机构,配齐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升级了经办软件系统。
规范程序,服务监督完善。根据《神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制定了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每年的3月1日为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起始日,并在各乡镇、村设点,按照群众自愿参保的形式,经个人申请,村组摸底登记,乡镇初审,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办公室审批、发放。养老金发放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政府补贴部分经县财政局核定后直接拨入农保基金专户。基础养老金由县财政专款拨付。
提高补助标准,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2011年县上将参保对象个人最低缴费标准由2010年的每人每年4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0元,县财政补贴也由480元提高到500元。按标准交足15年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后,将原来每月可享受不低于188元的养老金保险待遇提高到了不低于210元。本人家庭成员按规定参保正常缴费者,每月的基础养老金由64元调整到125元。
来源:神木新闻网
标签: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