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颁布了!(转载)

艾奇保险网 97 0

  《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以法律形式确定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和制度要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从根本上改变现行制度,不仅导致转制成本过高,而且难以付诸实施。对于目前养老保险收支方面存在的一些地区的基金收支失衡问题和目前就全国而言出现的巨额空帐问题,还是应当在《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有关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框架内,立足于养老保险制度客观环境和现实条件,研究探索解决问题的可行途径。为应对这个问题,政府正在从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继续扩大覆盖面,向“全覆盖”迈进。覆盖面扩大了可以更好地发挥“社会共济”的功能。

  二是安全投资保值增值。目前人社部正会同其他部门共同研究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保值增值问题。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争取在一个较长周期内实现保值增值,全部收益用于参保人。

  三是加大财政对养老保障的投入。合理调整财政支付结构,形成一个比较稳定、长期、有效的财政对于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保障投入的机制,确保养老保险基金长期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四是研究建立稳定、可靠、多层次的养老资金来源渠道,增加资金储备,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筹措资金,使得养老保证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

标签: 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