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符合上海市生育保险条例里规定的生育妇女可申领生育医疗补贴,其支付标准如下: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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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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