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台州市椒江区居民潘菊清,今年80岁,因2018年8月18日乘坐台州市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公交车时,由于本人上车尚未站稳,公交车司机突然起步,造成本人后脑着地。当时本人血流满面,在众乘客的帮忙下,由肇事公交车将本人送到台州市立医院做缝合手续。医院考虑八十多岁老人的身体状况,建议本人住院接受治疗,共花费药费一万多元。这样一起交通事故,有几十名乘客目睹,公交司机也承认,且经交警认定,后经法院判决,这是不争的事实。而肇事车辆的投保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却称事故责任有疑问,还将理赔推托拖延一年多时间都不予解决。在法院据实判决后,还恬不知耻地为近2000元的药费向中院提起上诉。更为可气的是,人保公司居然委派根本不懂法,且对事实颠倒黑白的代理人丁群阳出庭代理,认为一个八十岁老太婆的交通事故及医药费缺乏真实性,好像交通事故及医药费都是本人捏造。
我们老百姓投保是为保平安减少损失,能有保险公司理赔保障,人保公司系知名保险公司,但人保公司及代理人为理赔事宜故意拖延一年多,以区区2000元的差额进行恶意累讼,其所作所为着实令人恶心,且明显缺乏国家倡导的尊老品德,是有愧于“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称谓,是一家名副其实的坑人民财产保险公司,象人保及代理人丁群阳这样的丑恶嘴脸,我们台州百姓应该避而远之。据本人所知,公交巴士有限公司出现交通事故后,人保公司不是积极理赔,而是极尽推托拖延,一副赖账的表现,甚至有些受害者伤残后,由家人推着车来调解,结果也不尽人意,受害人恨的是咬牙却又无奈。
本人呼吁广大市民擦亮眼睛,不要被名称好听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欺骗,无论在哪家投保,也不要投这家坑人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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