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经理于海清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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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经理于海清,置国家法律,金融纪律,金融企业声誉于不顾,为弥补公司保费亏空而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款项高达上千万元。在于海清违规违法行为长达两年之久的期间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领导却一味放任、纵容包庇于海青,不及时停止于海清的从业资格,违返《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十项:“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规定。身为金融企业理应通过官方渠道及时向社会披露于海清的违规违法行为,然而却处处对其包庇。如再不采取措施,黑龙江省中国人寿财险分公司有责任承担于海清造成所有受害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黑龙江卓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7年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哈尔滨分公司经理于海清洽谈车辆保险代理业务期间,于海清以需向其任职的公司垫付大客户保费的名义曾向我公司借款,后如期归还。于海清2019年1月8日以同样噱头又向我公司借款30万元,我司个人出于信任而同意借款于海清10万元遂将我司法人代表的信用卡交由于海清。当日于海清并未在其任职的保险公司刷卡(为大客户垫付保费)而是利用POS机擅自非法套现人民币18万元,后续于海清却以其公司未给他结算保费为由至今拒不归还。由此我成为众多受害人中一员!

  再次要求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公应按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相关管理规定立即停止其从业资格,并及时以企业官方渠道面向社会公布对于海清处理情况。以防范影响金融企业声誉的丑闻发生!!!在此也向网友们征集被于海清诈骗的受害人信息,大家共同维权联名向有关部门举报于海清及其任职的保险公司幕后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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