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0日,长沙张女士与保险代理人讨论医疗保险方案。该代理人边谈边迅速地填完投保单后,要她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栏亲笔签上自己的名字。张女士非常惊讶,投保单我自己会填,为什么你要代为填写呢?
保险代理人代填投保单,是商业保险销售中司空见惯的行为,也是保险行业的潜规则。以致有些投保人误认为,保险代理人代填投保单是自己身份尊贵的象征。
保险代理人代填投保单,引发了许多保险纠纷。2007年4月,上海法院判决的肝硬化饮酒史拒赔案就是其中的案例之一。
2005年,上海金先生因患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肝硬化、酒精性肝损害住院,出院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核赔时发现,金先生的入院病历记载着“有饮酒史5年、日均饮白酒250毫升”。也就是说,金先生投保时已至少有一年饮酒史,而金先生却对此进行了隐瞒。4月25日,保险公司以金先生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为由,通知金先生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费,并对金先生的理赔申请不予赔付。
金先生则认为,长海医院病历记载的饮酒情况是他因对疾病恐惧所作的陈述,事实上他饮酒不可能达到这种程度。而且,保单上饮酒情况的选择是保险代理人所为。
详见ssyfu.com 《新《保险法》实施后,保险代理人还能代填投保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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