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哈尔滨泰富控股有限公司 违反《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艾奇保险网 119 0

  哈尔滨市道里区劳动监察支队:

  举报人:孙大鹏,性别:男,民族:汉,出生:1973年2月7日,原籍:

  哈尔滨市道外区滨港水岸,现住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田园新城22栋,

  联系电话:13359512558,

  举报单位:哈尔滨泰富控股有限公司,法人:杨建,职务:董事长,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111号,联系电话:84878660,邮编:150010

  违法事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哈尔滨泰富控股有限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文本不给职工,涉嫌违法。根据员工联系电话可以随时查证。

  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1、公司与职工签订的是8小时工作合同,实际加班时公司任意安排,违反《劳动法》克扣加班报酬,公司计算双休日加班工资方法:基本月工资除21.75天乘以1天计算(未执行劳动法,休息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2、公司安排夜间加班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基本月工资除21.75天乘以1天计算(未按劳动法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后附:公司节日值班表上面有值班人员电话随时可以查证,同时,公司加班审批表也能直观证实。

  3、公司员工保安队长王冰2015年2月2日书面提出《关于劳动合同用工超时补偿申请》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一次性给王冰10000元补偿了事。为进一步安抚王冰于2015年7月14日公司批准《关于调整保安部王冰岗位工资的请示》王冰有原来基本工资1600元调整为1800元。王冰电话:15289664777、18946087110、13082504888可以查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1、2008年12月16日我正式到哈尔滨泰富控股有限公司上班,公司当时以没开账户为理由,没给我交医疗保险,一直是我个人全额缴纳医疗保险。一直到2012年7月公司才给我交了医疗保险,2012年7月之前我个人交的医疗保险公司没有给我补。经医保系统查询自2009年3月至2012年6月期间我个人缴费总计:9343.48元。公司离职员工原财务部会计姜丽与我上述情况相似,2014年7月姜丽离职时公司一次性为姜丽补偿7158元公司应承担医疗保险份额。姜丽电话:13304607263,可以查证。

  2、原公司员工水暖班长于长明自2009年在公司上班至2014年11月退休期间公司未给于长明缴纳社会保险,只是在退休离职时一次性补偿6415元了事。于长明电话:15246770329、13115604542可以查证。

  举报人:

  电话:13359512558

  2016年4月21日

标签: 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