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是上海市户籍的浦东从业人员民胜。1983年开始进乡办企业,2003年7月进入现在大超市工作至今。2004年9月被征用地单位征地农转非镇保一次性缴费15年且撤队,几年前单位收取了劳动手册,单位只给我缴纳失业保险费。1问:单位收了劳动手册只缴纳失业保险而没有缴纳养老保险是否合理?
现在发现失业保险费单位是从07年7月开始缴的,2问:按照沪府发(2003)65号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可否叫企业单位补缴从2004年10月到2007年6月的失业保险费?
2011年7月1日开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施行。上海市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于6月份颁布了沪府发(2011)29号文件,(2011)29号文件规定郊区从业人员从2011年7月起全部参加城保,停止参加镇保缴费。到此,上海市府于2003年10月起施行的沪府发(2003)65号文件中的第七章的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状况了,因为该政策的出台是一把刃剑,导致单位在录用被征地人员时不肯为被征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新政策的出台实行,就意味着旧政策被替代,当下位的规章与上位法规政策不协调不一致的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国办发明电(2010)15号 中机发5668号文件和国发(2011)38号文件,文件明确规定了“谁制定、谁淸理” 的工作原则,《立法法》第79条规定:“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上海市法制办付主任顾长浩在《政府法制研究》2010年第11期上说道:依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强调了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安置原则,首先强调了依法足额支付有关补偿费用的基本要求;就这一要求而言,上海市府多年来实施的被征地农民的“镇保” 制度是不符合这一补偿安置原则的,在社会经济不断増长的过程中,征收农民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却被大大降低了,不符合让离土农民分享城市化进程中经济增长成果的政策目标;如果说“镇保” 标准是符合“足额支付” 有关费用的基本要求的,依此类推,岂非是说原来的“城保” 标准超过了“足额支付” 的基本要求?这一逻辑显然是不成立的;其次,强调了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09年我发高烧三天,医保卡内一年费用用光,后来生病门诊用掉3000多元,结果镇里一分钱也不给报销,无奈次年缴280元再申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企业单位从2011年7月份开始再不能同时并用新旧政策,即:7月份失业保险费缴费方式采用新政策(2011)29号,7月份养老保险费不缴纳沿用旧政策(2003)65号第七章第四十三条。从2011年7月开始,如果说上海市府继续支持用人的企业单位可以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话,那么对于被征地镇保一次性15年的从业人员来说,到了退休年龄后拿养老金的损失是极其极其惨重的。因为征地一次性15年镇保养老保险折算成城保约8年,我到退休年龄(60)还有11年,将造成企业单位11年不缴纳城保养老保险费的情况,因此我将面临损失11年的城保养老保险费;沪府发(2003)65号文件第七章的出台已经出现了企业单位不给我缴纳7年的镇保养老保险费,《社会保俭法》和沪府发(2011)29号文件的新政策出台后的7月份企业单位仍然不给我缴纳养老保险费。《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现在工作时企业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难道说要等到员工到了退休年龄退休时候自己再去续缴余下的7年城保养老保险费吗?《社会保险法》第十第十一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及政府补贴,沪府发(2011)29号文件规定了郊区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城保及三年的交费过渡办法。只有缴纳养老保险费,城保才具有真正的现实实际意义。因此,从2011年7月份开始企业单位仍然只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小三险)的做法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假城保虚城保,此乃空城保空城计也!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可以休矣!企业单位应负责任地从2011年7月份开始用三年过渡交费的方式给我缴纳养老保险费。作为“农业产业化的国家重奌龙头的上海12强” 荣誉光环的国营企业,应当成为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典范企业,企业和员工之间应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的凝聚力在直线下降。物价飞涨、员工6年不涨工资了,缴费的事情由农工商大超市的集团公司主办。单位里和我同样情况的人也有不少,许多员工到社保中心劳动监察询问之后,8月10日许多员工同时**且惊动了集团公司的有关部门,事后领导者们却没有向员工们解释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依据。我到社保中心询问的答复是:“只缴失业保险费有啥用啊,要缴养老保险费快去同单位说,现在企业再不缴纳养老保险费,关门是快的”。 在上述情况下我同经理谈养老保险费缴费事情时,经理说;“集团公司不会缴的,你要想缴养老保险费只有选择辞职到它单位工作去,补缴08年以前的保险费已经过了追溯期” 。8月份单位还是沒有缴纳养老保险费。因此我特来信,3问:在《社会保险法》和沪府发(2011)29号文件已经施行的情況下,企业为何仍然不给我缴纳养老保险费?依据何在?
尊敬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上三个段落中的3个问题请您们一一作出明确答复,我急盼着市政府部门的答复。
致礼!
民胜 2011-9-19
注:今晚看了姜市长坐客新闻坊,公开此信,此信由市府转交了市国资委,本月底应该该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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