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0年11月,李某为自己购买了1份一年期住院医疗保险,2021年5月,李某因脑出血住院治疗,病历记载既往史存在5年糖尿病病史,10年高血压病史。保险公司核实到李女士投保时为如实告知既往疾病病史,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最终保险公司对李某该次住院理赔下发拒赔结论。
风险提示: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文章来源:
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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