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战斗,开向中国人寿保险有限股份有限公司马尔康县支公司的第一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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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寿保险有限股份有限公司马尔康县支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52340569)

  我只是一只来自亚马逊的蝴蝶,扇动了几下我那小小的翅膀。我只希望,撼动一下:“中国人寿马尔康支公司”这棵盘根错节的参天大树。我"李明生(电话13568786317)",生于斯,长于斯.我深深地挚爱着脚下的这片热土.让我用事实打响我对“中国人寿马尔康支公司”(为了方便以下都简称)的第一炮.

  马克思说:“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

  “利润”这两个字,就是一切企业动力的源泉。“中国人寿马尔康支公司”当然也不例外。不管它身上是披着什么样的外衣。

  每当想起马克恩上述关于“利润”的话。我就会对“中国人寿马尔康支公司”对我们的所做所为很多方面都表示理解。真的是“理解”。

  为了追求企业的最大利润化.想尽一切办法地多收保费,出险后少付赔偿费.这是它们通用的做法.我不对这种做法表示异议,我表示理解.真的是理解.但是做什么都要有个度,要不然就物极必反了.凭什么人们光交钱,而得不到应有的权利呢?

  鲁迅遍观中国古代历史就发现两个字"吃人".我们在参保时细细看完整个条例,就会得出这几个字."霸王条款". 游戏都有个规距.个人与企业之间当然也得有一个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于是法律出现了.我们的屋顶之法是宪法,下面是各类细分的法律.所有人和组织和个人都得遵守.不管你是平头小老百姓,还是庞大繁杂的大企业.

  我就想问一下是什么让“中国人寿马尔康支公司”可以游走在法律的规定之外,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2012)马民初字10.以及(2012)阿终字42号}?是你们所谓的面子?还是你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上的特权?还是你们身上那上老大不小的所谓"央企"的外衣.我迷惑了,真的.....我无言以对

  幸好在法律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可以让我等小老百姓发声的地方那就是网络。于是我来了。我只希望舆论能够发出正义的呼声,让我们的法律尊严不因为特权而被玷污。让法律的天平保持正义和公平。

  事情还得从前年春节说起,那年大年三十的那一天,老哥在爆破公司上班的儿子,被某单位的公车给撞死了.处理完和肇事方的事情。拿着死者原单位买的意外保险。找到“中国人寿马尔康支公司”希望得到合约上约定的赔偿。很久以后,对方给予我们的只是一纸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经过数次不同的方式讯问,打探.最后依久是拒赔..

  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拿着交警出具的对方全责的事故认定书。只能走上了法庭。走完了庭下,庭上所有的法律程序。也经历了和对方代理律师的唇枪舌剑。一审下来。“中国人寿马尔康支公司”败诉。按着法院的判决应该赔偿合约要求的16W元。

  “中国人寿马尔康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又经过子漫长的法律程序.中院的判决书又下来了.维持原判.也就是说“中国人寿马尔康支公司”依旧败诉.有法律常识的都知道依照我们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

  经过一年多漫长的司法程序,以及和“中国人寿马尔康支公司”的扯皮,早已是身心俱疲了,也耽误了太多的时间。说句实话:当时打这官司,没想要他们赔多少,只是赌这口气。凭什么对方全责的交通事故,己方得不到参保的保险公司一分的赔偿。简直太没有天理了,也太不公平了。就凭它在出事后列出来的几个霸王条款?它就能在这件事中来个华丽转身一走了之??这也太扯了吧???就是赌这口气。所以才走了这么远。

  我都以为是尘埃落定了,然尔事与愿违。拿着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找到“中国人寿马尔康支公司”对方依旧是拒绝支付应付的款项。它们先是横挑鼻子坚挑眼,跟我老哥玩判决书上的文字游戏。完了,找了个很扯的理由:"它们没有权利处理以上1000的款项。要省公司才有。天!在到它们公司去的前几天就已经给它们打了电话。在判决书生效后还预留了足够的时间。居然还有这样的托词???这帮只知道收钱,不知道吐出来的家伙。

  事情远远没有表面现象那么简单,后来在法院执行庭才得知.这帮家伙正在省高院申诉.关于申诉,我尊重它们的法律权利,虽然它们在申诉了,高院受不受理是一回事,就算受理了是自己审还是指定下级法院重审又是一回事。退一万步就算重审,谁输还不一定呢!!.但是这一切并不影响已经生效的终审判决书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我也想请“中国人寿马尔康支公司”尊重我们的法律权利.就象我们尊重你们可以二审,及申诉的权利一样."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这首歌词与你们共勉!

  写了这么多,心里舒坦了很多!我不知道前面到底还有些什么艰难险阻.我心无愧,我会坦坦荡荡地迎风拒浪!不管是这些所谓"央企"御用笔人的信口雌黄,还是某些单位的"喝茶聊天"都让它们来吧!借用高尔基在海燕一文中的几句话:"——暴风雨!暴风雨就要来啦!这是勇敢的海燕,在闪电之间,在怒吼的大海上高傲地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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