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近日公布的万能寿险结算利率公告出现明显错误。有业内人士对此提出置疑:太保这样做的目的是要误导客户。
“太平盛世·长发两全保险(万能型)”是太保从2000年8月8日起推出的投资类险种,该险种承诺不低于银行两年期存款利率的最低回报,并按季度公布投资业绩。
两次不同的错误2000年10月1日,太平洋保险公司首次发布了万能寿险的结算利率。这份“2000年第一号公告”显示,该险种当年第三季度的结算利率为年利率22.47%。
到10月19日,太保又发布了一则关于万能寿险结算利率的补充公告,称“本公司‘2000年第1号公告’是以年利率形式公布的,根据合同条款第七条规定,保险人应以‘结算日的结算利率和经过天数累积并在扣除下季管理费和下季保障费用后计算该日帐户余额’。为此,在结算时应将年结算利率换算成日结算利率,并根据保险费到帐至结算日所经过的天数进行结算,本期换算后的结算日利率应为万分之六点一五六。”
2001年1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万能寿险2000年第四季度结算利率公告,称万能寿险“至2000年底共销售保单24680份,保费收入53267万元,在扣除保障费用和管理费用后本公司实际到帐的可运作资金为49199万元,运作后实现收益10696万元,日收益率为万分之三点九三三。”
在投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49199万元的可运作资金两个季度的投资收益居然超过1亿元,这个收益显然是错误的。
真是误导吗?某保险公司一位投资人士昨天在看到太保的公告后很肯定地对记者说,这是太保故意在误导客户。在他看来,这样太保的业务员就可以像上次(2000年10月1日太保的公告出炉后)一样对自己公司的投资状况进行宣扬。
真的是太保在误导客户,还是这家公司内部运作机制出了问题?从昨天到今天,记者在太保听到了不同的声音。先是该公司宣传部门说正式刊登在各家报纸上的公告肯定没错,接着资金运用部副总经理孙键明确地告诉记者,两个季度来太保的实际收益是1千多万元,而不是公告中说的1亿余元。今天,负责刊登公告事宜的客户服务部又告诉记者,公告里标错了一个标点,原来写的“10696万元”应该是“1069.6万元”,为此,太保会再次刊登一个更正公告。
果真如此的话,太保就为万能寿险的两次结算利率公告刊登了两次补充公告。
监管力度需加强有知情人士透露,太保首次公告刊登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曾派专人到太保调查工作,其后,太保刊登了第一则补充公告。不知太保此次在公告中出现的明显错误是否会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
关于投资类险种的信息披露问题,作为监管部门的中国保监会并非没有说法,但仅仅通过只有十几条内容的《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和《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显然是不够的。
有业内人士提出,目前对投资类保险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真实性、及时性等各公司作法不统一,对于产品的投资方式、投资渠道、投资人的情况等方面的信息披露都不够全面和详细。因此,如何使信息披露工作做到全面、公正、客观、及时,是投资类保险持续、健康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也应是各公司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监管机关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调研与研究,并及时地推出相关的管理措施和制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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