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
法》将于近日出台,《城镇居民医保办法》规定,在南宁市范围内所有高等院校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及托幼机构的在册
儿童,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此外,新生儿也可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
围。
随着疾病等风险的逐渐年轻化,大学生群体的医疗保险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
注。在我国相继建立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设大学生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的要求,各地也开始进行试点实践。虽然2007年《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中的城镇居民不包含大学生,但是2008年国务院办公
厅文件《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下简
称《意见》)的颁发,意味着政府要将大学生医疗保险归属到当地的城镇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意见》为大学生医疗保险改革指明了方向,改革对于提高大学生
医疗保险的社会统筹程度,提高其抵御疾病风险能力很有利。目前,很多城市正
在进行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工作,在试点中探索和
积累经验, 为更多地方的试点和推行提供参考。诚然,将大学生的医疗保险纳
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其很强的合理性,也是整合我国医疗保险的形势所需
。但是本文的作者认为,不能单纯把大学生医疗保险完全等同于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直接纳入。在很多方面,我们应该考虑到大学生的特殊性,在具体的操
作中,予以区别对待。
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人力资本投资是非常巨大的,据有关人士统计,一
个学生从小学到大学毕业,花费大约在22万元左右,这部分投资不论对于国家,
还是对于家庭,都是一个不小的开支。因此,从投资回报角度分析,国家和社会
应该尽可能让大学生在毕业后为社会做出应有贡献,那么避免他们因病而造成人
力资源损失是政府应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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