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代缴补交生育保险享受生育津贴生育险
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必须是孩子出生前的13个月连续足额缴纳)
报销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引发的医疗费用。
生育津贴(产假工资)为本人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2012年月最低缴费工资1638元)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我公司为青岛市即将生育人员代缴生育保险:
断交续补(假如您的生育保险已停止缴纳,需要连续上)
无保补交(假如您从未缴纳过生育险,需要补缴)
真诚为您服务
如有上述问题欢迎致电:
15954872188
18669796810
葛经理
标签: 生育保险待遇
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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