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真的能让老百姓感受到它是一种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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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三个月前(2018年8月中)一天晚上,我颈椎病第一次发作,头晕走路都不稳,呕吐到胃空空,吐出来的都是胃水.第二天去了离我家不远的一位私人诊所那里吊了2天针,基本没什么问题了,共花费是160元左右.

  一个星期前,重新发作,这次没有那么严重,当时比较晚,那个私人诊所不营业了,我就去的是镇卫生院(那个私人医生也是在这卫生院上班的,自己又开一间私人诊所).在医生的建议下,我办理了住院手续(只是办个手续,不用真正去住院的,只有办了,才能报销,大约可以报9成),做一个星期的中医理疗,包含三个项目,(1)电疗,有几块东西贴在脖子周围,持续大约是20分钟.(2)针灸,在脖子上面插针,可能是在8根左右,每次也是约20分钟,(3)手工按摩脖子,每次大约是5分钟.

  医生还建议每天吊一次针并打一支屁股针,2天后,我感觉没有什么大问题了,就不再吊打针了.

  今天(2018.11.6)我的疗程结束,我去办理了出院手续,去交费时,说是要564块(五百六十四),按照9成的报销比例来计算,这岂不是说,我这样的一个疗程,竟然高达5640(五千六百四十)!!

  如果这564块的收费是报销前的,就是不贵的,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这个是报销后的费用!!可以这么说,所谓的医疗保险,根本是一点都没有用到患者的身上,全部被医院拿走!!

  特别是所谓的中医理疗,它不是药水,没有明确的市场指导价,随便开口就要,去私人地方做一次理疗,可能就是几十块钱,但在卫生院里,它就十倍甚至二十倍的收费!

  ——1948年医学日内瓦宣言

  在我被吸收为医学事业中的一员时,我严肃地保证将我的一生奉献于为人类服务。

  我将用我的良心和尊严来行使我的职业。我的病人的健康将是我首先考虑的。我将尊重病人所交给我的秘密。我将极尽所能来保持医学职业的荣誉和可贵的传统。我的同道均是我的兄弟。

  我不允许宗教、国籍、政治派别或地位来干扰我的职责和我与病人之间的关系。

  我对人的生命,从其孕育之始,就保持最高的尊重,即使在威胁下,我决不将我的医学知识用于违反人道主义规范的事情。

  我出自内心和以我的荣誉,庄严地作此保证。

  我想问一句,是不是每位医生正式从业时,都要做出这个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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