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时死亡时如何处理险金

春晓 34 0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不少人会为自己或家人购买一份保险,以便在未来发生事故之时可以缓解事故带来的经济压力。其次购买保险为自己受益的同时也能帮助与自己相关的人,即被保险人与受益人,那么当事故发生使二者同时死亡时,保险金该如何支付呢?

前段时间,刘女士为自己投保了20万的意外伤害险,受益人为丈夫王某。6个月后,刘女士与丈夫王某驾车回家时遭遇车祸,两人当场死亡。之后,因为夫妻俩刚结婚还没有孩子,王某的父母就以受益人的继承人的身份要求向保险公司付20万元保险金,但刘女士的父母却持不同意见,因为自己是受益人的继承人。那么,这笔险金该如何给付呢?

对于险金的继承问题,刘女士父母认为女儿付的险金而且自己是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认为险金应自己继承;而王某父母则认为自己是法定受益人的继承人理应受益这笔保险金,双方各执一词。那么对于这样的情况,《保险法》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当: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无其他受益人;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无其他收益人时;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因此,这笔险金最后还是由第一继承人即刘女士父母来继承。在新保险法里的规定,在被保险人死亡以后,若:

1、无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无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以致无其他受益人的;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且不能确定先后顺序的,规定受益人死亡先于被保险人。

这样,上述的问题便有了法律依据。根据投保的初衷,被保险人投保是为了在事故发生之时救济与自己相关的受益人,已故受益人的继承者若与被保险人疏远甚至毫无关系,可能就会违背投保人最初的投保意愿。所以,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没有特别指定的继承人时由被保险人继承也符合投保人的最初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