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分享
家住上海的的刘先生今年六十五岁,已经退休好几年了,他每天过着悠闲的生活。老人有四个孩子,三个儿子一个女儿,他和大儿子生活在一起,大儿子对他很好,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老人在早年间买了一份终身寿险,保额高达80万,儿女们也知道父亲拥有这么一笔财富。今年五月,老人突发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料理完老人的后事儿女们开始瓜分遗产。老人所拥有的只是一套老房子和终身寿险的保险金,在瓜分遗产时几位兄弟姐妹产生分歧,老大认为自己照顾父亲尽心尽责,应该分到房子和大部分的保险金,这时小儿子不同意,他认为应该平均分配,二儿子平时从不照顾老人,却想和大哥争大部分遗产。这时女儿出面,她并不想要遗产,只是想调停兄弟间的争执。最终遗产按照对父亲的照料程度分配大儿子获得房子和30万保险金,二儿子获得20万保险金,小儿子获得30万保险金。
二、法定受益人分配比例
一般来说,被保险人如果没有特别指定保险份额的分配比例,那么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是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保险金数额。
这种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保险人所尽抚养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基本相同,如果其中有较大的差异,可根据具体情况不等额分配保险金份额。这么做是为了保证公平与道德上的照顾,也是防止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过多占有遗产。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生活有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2、对被保险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继承人与未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酌情多分或少分。3、由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后,也可以按照协商后的方案分配。
上述案例中的保险金份额继承就是典型的不平均分配。其中大儿子因为对被保险人的照顾更多,因此不仅分到30万的保险金还分到一套房子,二儿子从来不照顾老人,因此只有20万保险金,小儿子介于两者之间分到30万保险金。这种不平均分配实际上也是公平原则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