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代投保与保险利益有何关系
隔代投保是保险市场上越来越常见的一种现象,祖辈出于对孙辈的爱心等原因为孙辈投保保险,这称为隔代投保。然而,有许多未知的风险和意外,投保人相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更为清楚,巨额的保险金可能会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所以法律上规定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因而祖辈对于孙辈而言是并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可能会有保险合同无效的情况。
隔代投保并非不可能
在实际上的保险实务操作中,隔代投保依然是有可能实现的。隔代投保时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1、需经监护人书面同意
投保人必须成为被保险人的监护人,或者投保的事实能够得到监护人的同意,一般以书面形式在合同中出现。
2、隔代投保年龄限制
被保险人的年龄在隔代投保中也有要求,一般为十周岁以上,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文章来源:
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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