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平常的时候会提到年金保险,但是又有几个人是真正的了解年金保险呢?下面我们就来通过一则案例介绍,来了解一下年金保险。
年金的经典案例
刘先生,30岁,在一家国企工作,现在生活条件尚可的他,已想到为自己和妻子的养老做筹谋。虽单位已有社保,但因通货膨胀及社保养老金现状,为有个安心踏实的老年生活,刘先生决定再购买一份养老产品作为补充,考虑到交费灵活度、领取年龄等方面,刘先生选中了某公司的年金保险,每月交500元,15年交,首个生存金领取年龄为58岁。
1、生存保险金:
刘先生于年满58周岁起,在每个月生效对应日都可领取500元生存保险金,直至身故;保证给付期为20年(58周岁至78周岁),相当于保证领取到78周岁,保证领取总额=500*12*20=12万。
如刘先生在95岁时身故,则刘先生可以累计领取95-58=37年;如刘先生在70岁时身故,则刘先生在已经领取了12年(=70-58)之后,我们还将支付等值于8年(=78-70)养老金的金额作为刘先生的身故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如刘先生在年满58周岁之前身故,身故保险金为累计已交纳保险费。
3、红利:
每年保险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分派红利。
年金保险的分类
1.个人年金。个人年金又称为单生年金,被保险人为独立的一人,是以个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年金保险。
2.联合年金。联合年金是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的年金保险。这种年金的给付持续到最先发生的死亡时为止。
3.最后生存者年金。最后生存者年金是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险人中至少尚有一个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且给付金额不发生变化的年金保险。这种年金的给付持续到最后一个生存者死亡为止。
4.联合及生存者年金。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是指以两个或两个以上被保险人中至少尚有一人生存作为年金给付条件,但给付金额随着被保险人人数的减少而进行调整的年金保险。这种年金保险的给付持续到最后一个生存者死亡为止,但给付金额根据仍生存的被保险人人数进行相应的调整。
年金保险你还在忽视它的存在吗?还在觉得它不重要吗?相信通过文中的案例分析,你已经知晓了年金保险的重要意义,那么还在犹豫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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