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看错,结婚与否影响你的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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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曾经发布过一篇关于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文章女员工“三期”千万不要忘记这几件事 ,关于女性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权益及法律知识在里面都可以找到。而本期犀哥就这里面的一个容易忽略的细节来给大家提个醒。

  看过上面文章的读者都知道,我国法律针对女性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进行了特殊保护,旨在保护女性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

  比如(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还有(2)产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即使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或者未婚先孕的女员工,同样享受待遇。我国法律在三期女员工的休假上只说明怀孕即享受待遇,并未有其他任何限制。

  我们在文章中特意强调违反计划生育或者未婚生育的女性劳动者也同样享受产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享受法定产假。但是请大家务必注意,在这里强调的是享有休产假的权利。但未婚先孕的女员工,在具体的福利待遇上跟已婚女性劳动者还是有明显区别的。

  

你没看错,结婚与否影响你的生育保险待遇 第1张


  咱们先来明确符合条件的女性员工按照法律规定享有的生育待遇有哪些:

  1、女职工生育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3、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4、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给大家简化一下:

  女性劳动者生育期间法定待遇=产假+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生育医疗待遇+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其中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在实务中往往是合二为一的。通常来说,生育津贴是先由社保局发放到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账户上。所以这一点各位仙女要注意,这是社保基金给你们的补贴,不是公司发的,公司不得以任何缺勤或者影响工作为理由扣这笔钱。

  

你没看错,结婚与否影响你的生育保险待遇 第2张


  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员工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需要补足差额;如果生育津贴高于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那么公司就不需要向员工支付额外的产假工资了。也就是说,公司给员工缴纳了社保(生育保险),所以员工有生育津贴发放,但是如果没有给员工参加生育保险,那么公司应该给员工发放产假工资。除非是特别不差钱的企业,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会兼得。

  关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我们也放在这里供大家参考: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

  有一点大家知道就好:生育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到我们开头提到的问题,对于未婚生育的女性员工来说,未婚生育的行为不符合我国计划生育规定,未婚妈妈无法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所以即便单位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依然无法享受相关待遇。

  去年就有一个上海女职工打官司要求社保部门支付生育保险待遇的案例。该女职工未婚生育后向社保部门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但由于这位女职工是未婚生育,社保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未婚妈妈就此诉至法院,但一、二审均告败诉,法院驳回其要求社保部门给予生育保险待遇的请求。

  违反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了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福利)、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待遇,即产假期间停止其工资福利待遇,不能报销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外,还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虽然犀哥也觉得这样的规定对于未婚妈妈们来说有些苛刻,但毕竟是通过法定程序审议通过的法律文件,犀哥团队希望大家还是能够提前知道规则,尽量避免陷入这种被动的局面。

  

你没看错,结婚与否影响你的生育保险待遇 第3张


  最后给大家总结一下本文的要点:

  休产假是公民的法定权利,这个不受结婚与否的影响,无论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女性劳动者需要休产假,企业都应当批准;(未婚生育可以休产假)

  但是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等在内的生育保险待遇,需要符合两个最为基本的条件:

  1)单位为员工缴纳了生育保险;

  2)员工的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婚生育无法享受法定生育待遇)

  给大家附上北京市社保局关于申请领取生育补贴的相关链接和准备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特别提醒:夫妻双方均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只能在女方所在单位申领。

  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提交材料

  首先要进行报表填报

  登录社保网上平台(http://fuwu.rsj.beijing.gov.cn/csibiz/home/#),通过“下载专区”-“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支付”-“生育保险各类表样”项下,下载、填写并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

  分娩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第三个及以上子女)原件。

  2.非北京户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或《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如在2012年1月1日以前分娩或引、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书》若为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并同时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不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外埠户籍参保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及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一年内有效)。

  以上材料使用A4纸。

  引、流产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使用A4纸。

  2、去经办机构办理

  用人单位到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后,领取《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并签字确认。

  3、待遇发放

  选择单位发放的,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应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选择银行代发的,款项于次月中旬发放到申领人个人账户。

  提醒:此项业务可全月(工作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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