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保险:为了10万块,一人骗保,全家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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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哥看到这个案例时候,很是惊讶这家人的逻辑。无他,为了10万元的保险金,愣是把一家人送进了监狱。堪比一部警匪电影。

  案例始末

  2017年10月27日午时,某财险接到报案。报案人张某称,当日7时左右,他开皮卡车,载着家人在内蒙古赤峰市某镇行驶时撞树,撞击导致车辆受损严重,虽然树不用赔,但车上两名乘客受伤,目前已经送到医院治疗了。

  保司理赔勘查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车子撞击已经达到了全损程度。并且驾驶位有大量血迹。而留在现场自称“驾驶员”的张某,虽然是一身黑色衣服,但是干净整洁,没有任何受伤痕迹。虽然理赔员怀疑张某不是实际驾驶员,但是张某予以否认。

  理赔勘查员在伤者就医医院见到了受伤的张某玉和张某艳。经过勘查员观察,张某艳的伤情符合副驾驶位置受伤特征,而张某玉的伤情和其描述的“乘坐在后排乘客位”不符合。然而,三个当事人继续坚持张某为“驾驶员”的说辞。

  有了疑点,勘测人员查看了“后排座位”受伤的张某玉和张某的手机通话记录,在事故发生时段,二人没有通讯记录。

  由于疑点重重,理赔员到交警队调取了可能看到驾驶位的监控,然而监控太远,没有任何价值的证据。理赔员将相关信息反馈到保司理赔部,保司领导了解情况后,给了“调查和定损同步,调取张某艳的通话记录”的方案。

  

案例说保险:为了10万块,一人骗保,全家入狱 第1张


  转机出现,事故发生时间内,张某艳和张某有通话记录。但是三人的口述中,他们可是在同一辆车上,还要打电话……

  保司工作人员赶赴三人住址,约见三人。结果张某玉和张某艳均称在外地,最终见到的是“驾驶员”张某。调查人员这才知道,张某玉和张某艳是夫妻,张某是他们的女婿!

  由于有明显的骗保迹象,保司工作员向张某讲解了《刑法》198条关于保险诈骗罪定刑标准。结果张某试图贿赂理赔部经理;而张某艳更是不断拨打投诉电话,向保险公司施加压力。由于投诉到监管部门,导致保司理赔部压力剧增,未避免投诉造成恶劣影响无奈之下,保险公司先行赔付10余万元。

  

案例说保险:为了10万块,一人骗保,全家入狱 第2张


  随后,保险公司向赤峰公安局松山分局报案!

  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经过大量的侦查掌握了一定的证据后。2018年1月29日,公安局口头传唤3人到公安局进行笔录询问。3人对事故描述有很大出入,唯一统一的是坚持张某就是涉事驾驶员!

  3人不知道的是,经侦民警委托了法医专家对“驾驶员”张某进行碰撞伤情鉴定。要知道,该事故造成了车子全损,而驾驶员居然毫发无伤,不符合事故应具有的损伤特征。由此,得出了张某并非2017年10月27日事故的实际驾驶员。

  如果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办理,张某玉等3人均需承担刑期为5年-10年。如此,张某家的孩子将由其妻子独自抚养。保司出于人性化,希望张某玉主动放弃索赔,退回赔款。然而张某玉拒不悔改。

  

案例说保险:为了10万块,一人骗保,全家入狱 第3张


  2018年2月5日,松山警方正式立案。

  2018年4月18日,保司接到了警方的司法技术鉴定报告和证据,本案将以零口供公诉。

  2018年4月19日,公安机关依法抓捕了张某和张某玉,张某艳相关证据正在固定。

  2018年4月25日,家属主动退款到保司账户,向保司出具悔过书。然而为时已晚!

  2018年5月4日,松山公安局刑拘张某艳,但是因张某艳有高血压,因此采取保候审。

  而在事故时,接送张某玉去医院的出租车司机,因为于张某玉事先达成金钱协议,在警方取证时候故意包庇,隐瞒事实,成为此案的同犯。

  

案例说保险:为了10万块,一人骗保,全家入狱 第4张


  海哥说险

  1、我们无法得知,交通事故已成事实,而为何还要通过“驾驶员顶包”来获取赔付。这里面应该是实际驾驶员张某玉很有可能涉嫌了违法驾驶,导致在出了事故后第一反应是“顶包”。

  2、再次说明,你看到的保险纠纷,不代表就是保险公司错了,而保险公司即使赔付了,也不代表保险公司该赔。

  3、也说明,保险监管确实有用,不断的投诉,让保险公司只能以“先赔付”来避免舆论压力。

  4、公安局经侦们确实很厉害。零口供进行了公诉。

  5、这个案子中,不是保险公司告这几个人,而是保险公司赔钱后,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后,收集证据后进行公诉,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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