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工伤待遇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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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某在某机械公司机修车间从事设备维修工作,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了每月工资等劳动报酬,但公司一直未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工伤待遇谁承担? 第1张


  合同期内,张某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经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十级,但张某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张某找人事部门交涉,要求公司支付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人事部门没有同意张某的要求;无奈之下,张某又向公司所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分析

  张某认为,自己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工负伤,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但因在职期间公司未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本人参加工伤保险,因而现在发生工伤事故后自己无法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由公司承担。

  公司则认为,公司确实未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张某在工作期间受伤是个人违章操作造成的,张某也应该负有一定责任,事后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补缴了工伤保险费,至于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张某的工伤待遇,张某应该与社保部门交涉,所以,对于张某要求公司支付工伤待遇的仲裁要求不予同意。

  

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工伤待遇谁承担? 第2张


  仲裁庭审理后认为,张某在职期间因工负伤并鉴定为伤残十级,由于公司在张某在职期间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造成张某无法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应该由公司承担。故对张某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伤待遇的请求予以支持。

  裁 决 结 果

  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依法作出裁决,企业应该支付陈某工伤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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