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约定无效。因为当事人虽然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但是意思自治不得违反法律。本案中双方在切结书中约定一方放弃诉讼权利,因为诉讼权利是法定的,所以双方不得约定排除。当然,当事人可以根据约定自觉遵守,但是如果放弃权利的一方当事人不愿意履行时,仍然有权行使诉讼权利。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4条、第7条。
例如:乙经营一家公司,但因资金缺乏,周转困难,于是找到好友甲,甲就借给了乙80万元钱,因为两人关系特好,就约定,如果乙以后不还钱,甲也不会向乙提起诉讼。那么这种约定是否有效呢?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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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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