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员工忽悠消费者买保险狂赚8万元,法院:员工有错也不能罚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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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销售员如果通过忽悠、欺诈的方式卖保险,赚取高额佣金,如果被举报是否会遭到处罚?一般来说是的,但有些时候结果也让人大跌眼镜,下面保险查查APP通过一起真实案例来告诉大家:

  2014年11月1日,刘某某入职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2015年6月,刘某某通过夸大现金价值和保单收益等欺骗行为,忽悠客户王某某以454800元购买了“新华盛世赢家年金保险”及“附加随意领白金版年金保险(万能型)保险”,而刘某某因为这一单赚取了高达80572.94元的提成。

  但是,后来客户王某某发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投诉,并要求退保并补偿利息。经公司核实后,王某某投诉内容属实,员工刘某某卖保险时使用了欺骗等手段,于是为王某某办理了退保,而新华人寿也因此出现了213714.42元的损失。

  

新华人寿员工忽悠消费者买保险狂赚8万元,法院:员工有错也不能罚他钱 第1张


  新华人寿认为,因员工刘某某存在销售误导的行为导致客户投诉退保,他本人应该承担公司损失。于是公司决定从2019年4月至6月这三个月,从刘某某的月薪中分别扣除23700.04元、10730.69元与2294.41元,共计36725.14元工资作为损失赔偿。同时,要求刘某某退还80572.94元提成收入,并赔偿其余的95778.68元损失。

  刘某某不服,并在2019年7月1向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新华保险退还从刘某某工资中扣除的钱款。

  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不服仲裁结果,上诉至法院。

  

新华人寿员工忽悠消费者买保险狂赚8万元,法院:员工有错也不能罚他钱 第2张


  一审法院认为,即便刘某某在销售中有错,但扣罚工资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同时,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不仅享有员工的劳动成果,也应当承担经营风险。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在无法证明涉案保险退保造成的后果应该全部由刘某某承担的情况下,扣钱处罚的行为无法事实依据。

  所以,一审法院判决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退还扣除刘某某的钱款。

  

新华人寿员工忽悠消费者买保险狂赚8万元,法院:员工有错也不能罚他钱 第3张


  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不服选择继续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新华人寿败诉。

  通过上面案例可以看到,保险公司业务员如果在销售保险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遭到投诉并造成保险公司损失的,一般公司会进行处罚。但是从劳动法角度考虑,这部分损失保险公司自己也应该承担一部分,不能全部推给员工。某种程度上,上述法院的判决保护了员工的权益,但换个角度,也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保险销售人员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