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保险业务员忽悠人并不是存心为之,而是因为自身专业知识不足才误导了客户。比如近日,1818黄金眼报道了一起业务员想为客户省钱,但因发票类型不对保险公司拒赔的纠纷,保险查查APP也对该事件做一个整理分析:

张老板在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开了一家胶带加工厂,并曾买过一辆林肯MKZ轿车,挂名在公司名下。不久前,张老板的林肯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且是张老板全责。

事故后张老板将车子送到湖州的林肯4S店维修,修车费一共花了11.2万元。张老板的车子买了太平洋的车险,事故发生后保险的时候,业务员吴大姐了解到车子挂在公司名下,说开增值发票也可以正常理赔,而且还可以为企业抵税一万多元。

于是,张老板就让4S店开了一张他自己公司抬头的增值发票。但是理赔时却遭到了保险公司的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张老板的发票不对,如果是普通发票可以理赔,但是公司抬头的增值发票就不行。

原来,保险理赔有个原则,就是不能借事故之由获利,比如事故实际损失为11.2万元,那么包括保险理赔在内的所有赔偿,原则上不能超过11.2万元这个数字,否则就属于不正当获利。因而保险公司认为,张老板开的公司抬头的增值发票,可为公司抵扣的1万多元的税钱,属于额外获利,因此拒绝赔偿。

对此,张老板认为不公平,因为保险公司业务员告诉他开增值发票也可以,他才让4S店开的,这是保险公司的过错,责任不在他自己。而联系到当时的业务员吴大姐,吴大姐承认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是好心想帮张老板省钱,但没想到因为专业知识不足,反而坑了张老板。
在这个事件中,一方面保险业务员有错误在先,误导了张老板。而张老板也有自己的小算盘,想此机会为公司抵税。目前,张老板已经找4S店协调协商,看是否能改开普通发票,从而获得保险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