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给“未出世的孙子”买保险,4年后生的竟是孙女!8万元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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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隔辈疼爱孙子、孙女本是非常普遍的事,这对整个家庭来说都是幸福的。但疼爱也要讲分寸,如果过犹不及就可能反而会带来一些负面效果。在近日保险查查APP整理的保险案例中,就有一位老人迫切地想要孙子,在孩子还没出生的时候就编造姓名为其购买高额保险,叫人哭笑不得:

  

奶奶给“未出世的孙子”买保险,4年后生的竟是孙女!8万元打了水漂  第1张


  2021年7月13日,双桦人民法院分享了一则保险理赔纠纷案。事情发生在1997年,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的沈奶奶的儿子还在恋爱阶段,没结婚更别说生育子女。但沈奶奶一直渴望自己可以早日有个胖孙子。

  在98年10月的一天,沈奶奶遇到一个保险业务员,向其推销“子女教育婚嫁保险”。沈奶奶的子女已经长大成人,不需要这个保险,但她想着自己早晚都会有孙子,于是就想为自己未来的孙子买一份。

  

奶奶给“未出世的孙子”买保险,4年后生的竟是孙女!8万元打了水漂  第2张


  保险业务员自然知道不能给一个未出世,还不存在的人投保,但是为了拿去佣金冲业绩,就忽悠沈奶奶说可以投保。后来还与沈奶奶一起,为这个不存在的孙子取名叫“王某权”,1997年4月出生。而沈奶奶购买的这份子女教育婚假险,保费分18年交,总保险金额88016元,。要知道在90年代,有1万元存款就属于富有家庭。沈奶奶肯拿出这么多钱给孩子买保险,一方面说明沈奶奶真的非常疼爱孩子,另一方面也说明沈奶奶当时的家境还算不错。

  后来直到2001年1月1日,沈奶奶的儿子儿媳才终于生下宝宝,但不是孙子,而是一个可爱的小孙女,取名叫“王某颖”。虽然,这份保险不论姓名、性别,还是出生日期都与事实完全对不上,但沈奶奶还是一直交着保险费。

  直到最近,孩子长大了,保险也到达了约定的可以支取的时间,沈奶奶想取钱给孙女用。但却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理由编写了被保险人姓名,不符合投保条件,故不能给付保险金。取钱无果的沈奶奶,只得将保险公司诉至鸡西市鸡冠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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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查明,沈奶奶在投保时,其孙子女尚未出生,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等信息均不真实,而在当时情况下,沈奶奶并不具备投保条件,故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但是,投保时保险业务员明知上述事实,仍为沈奶奶办理案涉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六款规定,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于3日内给付沈奶奶保险金88016元。

  针对以上理赔纠纷,老人疼爱孙子孙女心切,在不懂保险的情况下依然想给孩子的未来留足了教育与婚假钱,虽然有些荒唐但却是真挚的亲情。而保险业务员在明知道严重不符合投保条件的情况下,依然违规操作。即便当时的业务员已经离职不在,保险公司也应当对自己的错误负责,履行赔付义务。更多新鲜保险案例、查全球十万款保险产品、一键智能管理保单,欢迎访问保险查查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