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政策,济宁市人社中心社保业务,推出节假日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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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济宁市人社综合服务中心社保业务厅推出了一项好的业务,下面我来仔细解读下:

  制定的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社保服务便民化,延伸政务服务,打造优良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服务制度。

  预约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内,服务对象因工作急需而与窗口单位事先约定时间办理的审批服务。

  预约服务范围为纳入社保业务大厅办理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因受信息核查等外部条件限制无法办理的事项除外)。

  预约服务时间:

  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春节除外)和星期六、星期日。

  

好政策,济宁市人社中心社保业务,推出节假日预约服务  第1张


  怎么预约:

  预约服务采取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两种形式。

  现场预约:

  申请人可到社保厅引导台进行现场预约。

  其程序为:

  (一)申请人向引导台提出预约服务的申请。

  (二)引导台与相关窗口科室对预约服务时间进行确认,填写《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节假日预约服务登记表》,该表一式两份,一份交预约申请人,一份交相关窗口科室。

  (三)申请人持相关申报材料,按约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

  电话预约:

  申请人可拨打中心咨询预约电话0537-2937317进行电话预约。其程序为:

  (一)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出预约申请,并提供预约服务项目、预约办理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收到电话预约后,人事科安排引导台与相关窗口科室对预约服务时间进行确认,对预约事项进行一次性告知,填写《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节假日预约服务登记表》,并反馈预约申请人。

  (三)申请人持相关申报,按约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

  如何取消预约服务

  在预约服务尚未实施前,申请人可拨打相关窗口科室应约人员联系电话申请取消预约服务,应约人员应及时告知预约工作管理办公室(人事科)。

  

好政策,济宁市人社中心社保业务,推出节假日预约服务  第2张


  请注意:

  申请人超过预约时间30分钟而未到的,应约人员应主动与申请人联系,联系不上的,视为申请人主动放弃预约服务。

  预约成功后未按时履约超过两次的、或者申请取消预约的次数超过三次的,预约申请人的信息纳入预约服务“黑名单”。

  预约办理事项属即办件的应当天办结,属承诺件的应在现场受理后告知承诺办结时间;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预约服务的,相关窗口科室应提前12小时书面告知预约管理办公室,并向申请人作好解释工作。

  最后:

  对预约服务不满意的,申请人可向预约服务电话(2937317)或市长公开电话(12345)投诉。

  总结:

  不得不说,这两年的政策越来越好了,服务也向人性化靠拢。

  好政策越来越以便民、利民为目的,这在如今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前提下,显得至关重要。

  一切为了方便群众,一切让利于群众,希望继续改进,不断制定出台好的政策,落实下去,真正做到让好政策推广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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