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办卡业务严管之后,员工可选择到多家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但每家银行只能办理一张。我们会出现住房贷款是一家银行卡,而还款是另一家银行卡的情况,这如何解决呢?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用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公积金联名卡部分用卡规则进行了调整, 以上问题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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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具有缴存、提取、信息查询和普通银行卡金融功能等作用,央行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同一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账户,再新开户的只能是Ⅱ、Ⅲ类账户。简单说,Ⅰ类账户是全功能账户,我们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就是Ⅰ类账户。

公积金卡的名称变更
旧: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新:北京住房公积金用卡
员工之前已经办理的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可以保留使用,自动变更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用卡。
公积金卡的办卡方式变更
旧:员工需要到银行单独办理一张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新:员工现在不用单独办卡,可在已持有银行卡基础上添加公积金功能,用于办理提取收款、贷款偿还等业务,一定程度达到还款卡和取款卡二合一。
哪些银行可以添加公积金功能?
目前共有11家商业银行可添加公积金功能,分别为: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京外银行不能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卡。
如何添加公积金功能?
1、员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到上述商业银行北京市内的任意网点办理添加功能,住房公积金卡必须是Ⅰ类银行卡。
2、本人可以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网址链接http://gjj.beijing.gov.cn/web/index/grwsywpt/index.html)办理添加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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