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的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目前分为三档。
调整后,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每档增160元,分别提高到1415元/月、1470元/月、1520元/月;
第13-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并按照高于本市城镇“低保”标准10元左右确定托底标准。
标签: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
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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