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是人寿保险的简称,在我国的语境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来说,凡是和人身相关的保险产品都属于寿险范畴,如市面上常见的生死两全险、重疾险、意外险和医疗险。狭义上来说,寿险是指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机构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也即口语中常说的寿险产品,从设计类型来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生死两全险、及年金保险以及新型寿险。题中所说,应当是狭义上的个人寿险产品。
随着全社会对保险认知的逐渐提高,选择主动买保险的人群越来越多。但是往往大家的投保重点还集中在重疾险和医疗险等健康性险种上,对寿险的功用和意义还不是很清楚。实际上,寿险对个人和家庭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知道,人有生老病死的担忧,而保险就是被发明用来解决这些担忧的机制。人活一辈子,有两个偶然和两个必然。两个偶然就是谁都很难预料意外和疾病何时来造访;一个必然就是如未遇意外和疾病夺走生命,人必然会变老;另一个必然就是人只要活着,就要花钱。而花钱就自然会产生财务上的问题:人还在,钱没了,咋办?人没了,钱还没花完,咋整?人没了,钱也没了,家人咋办?意外和疾病有对应的意外险和健康险来解决,而寿险就是用来解决活得太久和活得太短以及如何活得更好的问题。
尤其是,现代家庭很多是上有老下有小的结构,在消费上是按揭买房买车以致背负着巨大的房贷、车贷和父母的养老以及子女的教育金准备等各种长期债务的压力,往往夫妻双方都需要工作以保证家庭经济有稳定来源。这样的家庭面临的风险是巨大的,只要任何一方出现意外,就会导致家庭陷入经济困境,而有一份寿险的话,就可以起到经济补偿作用,减缓家庭的经济压力。因而,夫妻双方不仅有必要购买健康险和意外险,还有必要配备寿险以保证家庭在发生变故时,不至于立马陷入困境。从这个意义上说,寿险也是生命价值的体现。
寿险既然是用来防范家庭财务风险的,那么在配备时,就要结合家庭整体的财务状况来选择保险方案。具体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一是优先和重点保障家庭经济支柱。谁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就应当优先给谁投保,而且要重点投保。在此基础上,再兼顾配偶;再有余力的情况下,再来考虑子女。二是寿险保额要能覆盖家庭负债。现代家庭在有房贷的情况下,一般负债绝对额度都不少;如果再有其他负债,那么债务压力确实较大。此外,某种意义上,父母的养老金和子女的教育金都是一种负债。这样一汇总,需要偿还的债务就大了去了。如此,要想当发生较大变故时,能保住这个家,夫妻双方寿险的保额就要最大程度上覆盖负债的额度。
三是在寿险产品选择上,如果夫妻双方收入一般,应当优先选择定期寿险,费率低,保障高;如果条件较好,可以考虑终身寿险以及做养老或子女教育金的安排,夫妻收入相当的话,在具体方案上还可以引入保费双豁免机制,即当一方出现身故、全残或重疾时,另外一位的保费也可以免缴,其保障不变。这样,支出高一些,但当万一发生风险时,可以最大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四是最好是指定受益人。寿险的受益人有法定和指定之分,根据赔付原则,未指定受益人,按法定继承理赔,手续较为繁琐,牵涉到的理赔资料以及证明较为麻烦。而从利于理赔的原则出发,万一发生风险,指定受益人既可以顺利获得理赔,万一被保险人有债务的话,也可以避免保险金被用来偿还债务,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全家庭。
综上所说,寿险是现代家庭对冲家庭财务风险的有效机制,不仅个人要早投保早得保障,有家庭的夫妻更要及早配备,而且要适时根据家庭结构的变化以及承受的风险来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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