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峪关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二、嘉峪关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 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三)领取失业保险 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 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十六条: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 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 行。
三、嘉峪关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办理地点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1楼2-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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