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寿险南阳支公司 为何如此漠视生命
rule 发表于 2007-3-22 11:00:18
□青年导报报记者 赵荣贤 李海洋
2005年8月28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南阳支公司方城营销部业务经理张富长等8人,乘坐由业务员闫栓驾驶的面包车到南阳参加支公司统一组织的本公司培训学员集中考试。当车行至省豫01线红泥湾路段时,司机闫栓为躲避前方一骑自行车老人,急向左打方向,谁知当时雨后路滑,面包车与一辆由南阳发往方城的大巴车相撞,司机闫栓当场死亡,乘坐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宋太俊受重伤,被送到南阳市中心医院后被诊断为:特重型头脑损伤,原发性脑干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等多处损伤,住院治疗(从2005年8月28日至2005年10月19日)54天,花去医药费49283.73元,加之宋太俊家属陪护与各项支付共58446.57元。其他人等均不同程度花费大量钱财。由于南阳支公司不履行有关责任,宋太俊、李建刚、杨茹、魏四等人将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支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认为,原告等人系被告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代理业务员,从事该公司的保险代理业务,被告按照原告为本公司完成保险金额给原告按比例支付佣金报酬,依照法律规定,原被告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故依照法律判处被告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败诉,承担该案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支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但宋太俊的丈夫王克洲及其他同车受害者,面对记者,手捧着盖有鲜红大印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满怀愤慨而又显得十分无奈地说:“我们的判决书至今已拿到手近3个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支公司竟把判决书视若废纸一张,拒不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我们找对方履行判决时,该公司总经理刘功澜竟说‘我们有钱也不会给你们的,你们别做梦’,该公司办公室主任姜某某说‘想要钱,没门。这些判决我们以为不公正,我们有钱要花到撤销它的地方去,你们休想要走一分钱’。”
王克洲等人四处奔波,希望能找到一个讨回公道的地方。
截至发稿时,宋太俊等几位受害者除了得到两万元的赔偿金外,再也没有见到一分钱。
在所有遇难人员中,宋太俊境况最为悲惨。她至今仍四肢不能灵活转动,话也说不出来。由于住院期间花费巨大,其家中已一贫如洗,所有亲戚朋友都已借遍了,目前,他们一家人吃饭都成了问题。她的丈夫王克洲无奈只有整天推着自己的残疾妻子在南阳市街头沿街乞讨。而且是白天乞讨,晚上只有露宿南阳支公司的大门之下,以求避风御寒。
但此举引来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南阳支公司的不快,其保安多次驱赶他。2006年12月8日零点时分,蜷缩在该公司大门之外的王克洲突然遭到了四名彪形大汉的暴打。他们手执短棒,如狼似虎,扑上来不由分说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将睡梦中的王克洲打得血肉模糊。他趴在地上苦苦讨饶,可这帮人仍边打边骂:“妈的,你整日呆在这儿,影响我们公司形象,还天天让领导整我们。”还说,“你赶快滚蛋,不滚蛋老子们打死你。”
王克洲凄厉的呼叫刺破了冰冷的夜空,惊醒了周围熟睡的老百姓。有的人起身赶往现场,也有好心人拨打“110”报警电话,可张衡路派出所警察赶到现场时,施暴的人早已逃之夭夭、无影无踪了。
王克洲痛苦地告诉记者:“本来我已经受尽了欺凌和迫害,可他们还不罢休,还发短信威胁我。”说着,他把手机打开,把保存了两个多月的两条短信给记者看,据称,这是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支公司总经理刘功澜于2007年1月11日中午12时15分和12时48分发给他的,其一:你只要敢不怕死;其二:你记住,太平洋是个企业,你只要胡闹,企业职工也会组织起来,让你冻死。
记者3月15日上午9时左右赶到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支公司进行采访,在其办公楼下见到了一位自称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姓傅(音)的女士。我们说明意图后,她告诉记者:“这事我知道,但详情必须由领导出面。可是领导们今天都忙,没时间见你们。”
记者问:何时可见呢?答曰:难说。
在记者再三请求下,她请示了办公室的姜主任后说:“这个案子目前还在审判,你们不能采访。”
记者拿出2006年12月26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终审判决书说,你看,二审已完毕,判决书早已生效,怎么还在审判之中呢?
她说,我们领导说的,你们走吧!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南阳支公司究竟在耍什么把戏呢?难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而庄严的法律在他们这里竟毫无作用吗?大家都热切地期待着有一个合法而公正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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