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步骤|社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北京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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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步骤|社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最新资讯供您参考。

  (注:本文内容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参考)

  本市城镇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后,家人(配偶、父母、子女为本市参保人员)就可以使用共济账户余额,支付看病买药时个人自付的费用。

  参保人员线上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京通”小程序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线下可通过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个账家庭共济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

  操作步骤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操作步骤

  1.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2. 查看承诺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的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点击“确定”按钮。

  3. 查看“操作提示”:参保人维护家庭共济关系信息后,共济对象于2022年12月01日起,可使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点击“确定”按钮。

  4.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按钮添加新的共济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