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聊一下香港和内地的保险(1)重疾,医疗,定期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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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多没有写帖子了,越来越清楚做保险是自己做的最好的安身立命之本。无关理想,毕竟下辈子想做一个好演员的保险经纪人认识到自己才华有限。这辈子,在比较条款,研究产品,对客户服务方面还是做的很有劲。生活给予我机会并为我做出选择。谢谢。

  首先,我是保险经纪,不是某家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因为可以代理内地和香港的保单,所以这是自己的一个特别优势吧,既清楚内地保单的特点,也懂香港保险的特色。如果要介绍,要比较,要评论,自己的态度可以很中立,能做到如实去说而不夸大其实。看到过一些香港代理人,把内地保单说的一无是处,让人觉得香港保单很高大上,却只字不提内地保单的一些长处。随意踩别人,真的没有必要。当然,内地也有些恶意黑香港保单,散布谣言或者因为不太清楚事实而乱讲的。我认为,保单也是商品,生产出来不是为了争第一或者比评分多少,比谁看起来更好看的,而是为了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这天下没有最完美的保单,只要有的优势远远大过不足,或者能完全满足自己的某种需求,为自己提供有利的价值,那么就值得拥有。不管内地的保单还是香港的,都一样,都有优势也都会有不足。香港的保险发展比内地至少早几十年,金融投资方面也有独特的优势,监管也不一样,所以香港保单的优点更突出一些,保障更完善一些,这都能理解。内地也在紧跟步伐,也在逐步调整,逐步改进,也出来一些首创的点值得认同,这都是应该被看到的。(保单都是雪中送炭,甚至可以锦上添花,它不会让你的钱财亏损,而是会在某种程度保护好你。所以,我们最后是在好物中选优而已!)

          身边也有一些朋友同学不太愿意千里迢迢去香港买保险,只是为了一张保单,还要办香港一卡通,或者考虑到交费的问题,并且没有配置美金的打算,也不想着出国或者移民,觉得买内地保险就好。我都是支持他们的做法并很能理解。每个家庭的需求和渴望是不一样的,保险最主要的还是保障的功能,大家要考虑好自己的方便,利益还有看重的点再做选择,而不是一味的跟风。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能够中立地把香港内陆两地之间的一些不同讲出来,如实地做一些甄别,才是给客户的一个最好态度。(做了几年香港保险后,再代理内地的保单,对自己客户更有参考意见哈,这是有价值的)。我会尽量完整地陈述和分析,就现在出来的一些比较又竞争力的产品而言。

          因为重疾险是保险公司必争之地,而且对大部分家庭成员来说都是应该首先考虑购买的保障,所先好好讲讲香港和内地之间,重疾疾病险产品的各自优缺点:

          内地重疾产品的优势:1,轻症(香港的早期疾病定义)赔付一次后即可豁免保费,有些保险公司还包括中症,前症。同样赔付之后即可豁免保费。不管是轻症,前症还是中症,保额的赔付都是保险公司额外给的,不占用重疾的赔付额度。如果赔数次数总的用完,相当于保险公司赠送了客户有200%多基本保额吧,是个很大的优势。在香港,一般早期疾病赔付都是占用重疾理赔额度,不是赠送的(除了香港忠意集团的产品除外!),而且一般有100%的最高总赔付额度限制,所以在额度这块比内地少很多。最关键是还要继续交保费!除了友邦按比例降低保费,其他公司都是按照初始保费继续交的。但是….但是,当然保险公司不是傻的,它当然些数据知道轻症中症的赔付几率是不高的。不然如果得一个轻症,后面还有的十几年的保费便不用付,保险公司还可能要负担百分之几百保额给予,这是下了多大的赌注?多大的偿付压力?并且,要得到700%的保额也好,得到1000%的最高赔付也好,先不说一个人一生得好几次大病,又癌症又中风又冠心病又尿毒症的几率有多小;早中期的疾病的赔付额度也不是随便在什么时候都给的。如果受保人赔付了重疾,比如得了癌症赔了100%保额了,那么轻症,中症,前症的赔付也就随之没有了,没有了!当然,这是内地保险公司额外赠送的,也无可厚非。在香港,轻症不是额外赠送的,并且同样会因为理赔了一次重疾100%保额后,就没有的赔了哈。除非是那种分组赔付的保单,早期疾病所在组的赔偿额度还没有用完,那么就可以继续理赔早期疾病。(比如保诚的尊尚加倍保,友邦的多重智倍保,不过保费挺贵喔!)

  2)内地不少产品已经有中症理赔了,甚至还有前症理赔(就是比轻症还要轻的病),这些都是额外给的额度,赔付过后就豁免保费了,非常划算。但是,香港到现在是没有中症赔付,更没有前症理赔。这算是内地的一个首创。比如比较常见的中症:中度严重瘫痪,中度严重脑损伤,早期肝硬化,中度脑中风,这些在内地可以按照中症理赔至少50%保额,然后豁免保费。但是在香港一般就是20%的理赔额或者并没有保,并且赔付过后保费继续交!而轻症赔付额度,内地的一些产品也比香港的多一些。至于前症理赔,现在只看到百年人寿的产品有哈。

    3)不同重疾多次赔付,等候期是180天。内地的重疾最高赔付如果至少在两次及以上的,一般都是对疾病有分组的,比如分五组,每组赔付一次,那么重症疾病再次赔付就需要设置等待期。内地比较好的产品都是等候期180天,这是只针对不同重疾之间的赔偿,而不是癌症与癌症之间的赔偿。在香港,一般除开癌症与癌症之间的赔偿是三年等候期,其他都是一年等候期。所以,这样来看是内地的一个优势。但是,也要指出的是,在内地如果疾病是不分组理赔的话,其实等待期也是365天。因为不分组理赔是最好的理赔方式,不管理赔哪类疾病都不受组别的限制。而大多数产品多次理赔重疾都要分组的,比如5组,6组,所以如果疾病在同一组,就赔不了第二次了。比如中风和尿毒症如果在一组理赔,那么赔付了中风之后如果再患尿毒症就没有的赔了!!在香港,不论产品是分组还是不分组理赔的,都是等候期一年哈。(推荐的产品都是不分组理赔的)再者,有些疾病内地都要求有症状持续时间的证明,比如180天,90天,而香港主流的产品一般没有。所以在某些疾病上,香港内地在等待期上基本没差。比如,中风,小儿麻痹症,多发性硬化,瘫痪,内地要求有180天持续症状的证明,而香港,比如保诚友邦的单都没有时间要求。

  4)内地对于儿童重大疾病是按照100%保额来付的,有少数内地公司还可以按照双倍保额赔付。而香港一般是按照20%来支付。这一比,的确太少了。比如I型糖尿病,川崎病,成骨不全症,严重血友病,严重哮喘,因疾病或受伤导致的智力缺陷,这些疾病在香港只针对于18岁以下孩子赔付20%的保额,但是内地是赔付100%的保额,并且这里面有些疾病并没有年龄限制,18岁以上的成人也可以赔付。这的确实是内地的一个很大优势,不管疾病定义严格与否,至少给到一些常见的儿童疾病100%的保额而不是20%。举个例子:比如,受保人不幸得了严重儿童疾病,过几年又不幸得了癌症。在内地,这两次一共支付给受保人200%的保额。在香港的话,如果保单疾病没有按分组赔偿的话,受保人先得到20%赔付,然后癌症的赔付只有80%保额了,一共就100%保额赔付,少了100%的保额。这是一个劣势哈。(PS:香港保额虽然在增长,但刚好在保额增长最快的时候理赔,这不是谁能办得到的。理赔重疾不是一个为了拿更多的钱而要做的功课。没有人愿意得大病,让家庭跟着自己受罪。没有人为了拿到最多的保障,而盼望自己在某个时候得病,考虑怎样得病才能拿到最多。只有提前作好规划,一生健康是最大的赚到。如果受保人是小孩子,年龄比较小,家长怕一些儿童重疾会出现,那就买内地的保单哈。(后面我会详述值得推荐底内地重疾险)

  5)内地最多受保疾病有160多种,150种也算是普遍现象。从数量上讲这是一个优势,因为香港一般就是110种左右。(不过香港富通也有168种受保疾病,忠意集团也有138种哈) 但是,疾病并不是保的越多越好,大多数人也知道,在内地,一般前25项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符合重大疾病标准的保险定义,其他上百种疾病为保险公司增加的疾病种类并自行制定的疾病定义。不少疾病我们不曾听说过,发病率极低。同时这里面也存在一些疾病将定义拆分而一拆二,拆三种疾病,也增加了疾病数量。不可否认的,保险赔付是一个概率事件,多保总比少保好。但这里强调一点,不管在内地还是香港,癌症,心脏病,中风这三项疾病的赔付数量是排名前三,尤其是癌症,绝对的人群高发疾病。而这三项的赔付次数总占比,不管总的疾病受保数量是120还是150种,都在至少80%。所以,我认为更应该看重发病率极高的疾病定义和理赔限制,而不是谁家保的疾病多就是哪家好,疾病数量绝不是重要条件。每一家保险公司都可能推出几种疾病是其他保险没有受保的,而这些疾病一定不会是高发疾病!高发疾病每家保险公司都会有,比如各种癌,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中风等,心血管的疾病,如果想把疾病都买全,那就需要买很多家公司的产品,这也是不现实的。

  6)内地大多数保单并没有把甲状腺肿瘤按照级别分为早期和严重的赔付,都是统一的100%赔付。但是香港保单会根据TNM评级系统,把任何在组织学上被界定为T1N0M0或以下级别的甲状腺肿瘤定义为早期疾病,只赔付20%。也许内地以后也会有这个趋势,只是暂时还没有更新而已。另外,内地并没有要求疾病的多次赔付限制于某个年纪。再者,针对于前列腺癌的再次赔付,内地倒没有说明有什么限制。但是,香港规定如果受保人年龄已大于等于70岁,再患前列腺癌的话,必须证明从上一次理赔前列腺癌到紧接着的这次确诊日的期间有进行或已进行积极的治疗(比如外科手术,电疗,标靶治疗等),才能拿到这前列腺癌的再次赔付。(啊,是有点麻烦对不对)也许内地以后也会明确写出来呢,这也是有医学上的一些依据的。

  7)因为内地和香港的法律体制不一样,如果说被保人要起诉,处理纠纷的情况,在香港会复杂一些。(当然投保之时,经纪人代理人就要把好关,让客户知道投保规则,讲诚信不要隐瞒,就可以避免至少90%的纠纷。讲这点就是为了让客户知道如实投保的重要性)。虽然在香港有保险索偿局免费接受客户的案子纠纷,但是超过100万港币便不能受理,只能自己找律师打官司。而这要花费的精力,时间和金钱成本要大过在内地的起诉。(在香港请律师是按小时收费的) 从这也看出了,在投保之初就应该特别重视自己的态度,意识,做到诚信回答。买保险是一个经济行为,但不是想买就买的到的。如果说投保时有任何可以隐瞒,欺骗保险公司的行为,以后理赔只会有一个结果,被拒绝赔付!!!不管在内地还是香港,发生拒赔最多的原因就是没有做好如实告知!在内地会通过健康问卷向客户提问了解详情,如果没问到客户就不用管。以后一旦有任何纠纷,客户的某些利益可能会受到保护。在香港,被保险人有客观告知义务,香港保险公司是认为所有投保人都应该是诚信的,是在此基础上才会缮发保单。所以即使回答了健康问卷里面的问题,如果,我是说如果哈,问卷里面有没问到但是客户知道的事实,并且被认为可能影响承保,都当然必须告知保险公司。(香港的健康问卷已经问得比内地细多了,该问的问题都会细问,我们业务人员也会提前问清楚客户,在投保之前就要清楚自己曾经的患病记录哈)没有患病记录就是没有哈(偶尔的感冒发烧是不用报的)。那如果客户说我根本不知道呢,早就忘记了呢?你想一下,只要保险公司能查到的记录,住院的,手术的,门诊的,体检的,医保卡的,只要能查到,这就代表客户是知道的,因为是自己名下的记录,不可能推脱责任。客户在投保之前就要想清楚,回忆清楚,或者自己去查询清楚(好好找下以前的病症报告,体检单,医院给的证明等,自己得过什么病,做过哪些检查这些,不可能自己不知道哈。)不然如果投保时没有申报出来,就可能被保险公司认为是不诚信投保,而拒绝赔付。所以,千万要把自己以往的身体检查情况搞清楚,不要昏头昏脑地就投保了,给保险公司留下把柄。当然了,如果身体根本就没有做过什么检查,白纸一张,保险公司想查记录都查不到,那投保就很轻松了。

     根据遵循法律和监管体系的不同,在香港是比较难做到通融理赔的。英美法系都是非常看重人的诚信的,保险公司都是以客户为诚信告知为基本条件来建立保险合同的。如果说内地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因为某种特殊情况通融理赔一下,在香港比较难办到哈。大家还是不要有什么侥幸心理。拿出这点来说,不是想说香港理赔有什么麻烦或者这代表内地就可以宽松理赔哈,以上都是在讲如果有纠纷发生的时候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就事论事说话。投保的时候一定要有诚信意识,才能安安心心地拿到理赔款。在内地,消费者的保险纠纷也是不少,大部分都是因为有隐瞒的情况发生,这是不能被纵容的。作为负责的业务人员,自己可以认真地为客户负责,不代表有一些客户会对自己负责或者清楚某些问题的严重性哈。如果对自己身体的医疗记录,病症记录都了解的很清楚,只要有就如实讲,不会存在纠纷的情况。不管保险公司怎么查都没关系,如果保险公司要安排体检,那也不错啊,还能进一步清楚自己的身体情况。这样才是把主动权拿在自己手里!!!

客观聊一下香港和内地的保险(1)重疾,医疗,定期寿险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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