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项保障,那医疗保险是不是只有缴费的当下才可以报销呢,又要缴纳多少年呢?
下面为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一、关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1、男性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20年;达到年限后,可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如果退休前未达到年限的,退休后仍然需缴足年限,才能享受医疗保险,也可一次性缴完。
二、关于医疗保险中断问题
1、中断60天内及一次性补缴的,自一次性足额补缴到账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2、中断60天到180天及一次性补缴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3、中断180天以上及一次性补缴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4、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很多人以为缴费中断是指年限清零,其实年限不会清零,年限是以累积的方式计算的,事实上是住院可报销额度和比例降低了。
怎么降低法?以广东省为例:
A、影响享受大病门诊待遇
享受大病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连续参保时间未满 12 个月的,支付比例为 60%;
连续参保时间满 12 个月未满 36 个月的,支付比例为 75%;
连续参保时间满 36 个月的,支付比例为 90%。
B、影响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额度
参保人每个医保年度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限额与其连续参保时间挂钩,
连续参保时间不满 6 个月的、满 6 个月不满 12 个月的、满 12 个月不满 24 个月的、满 24个月不满 36 个月的、满 36 个月不满 72 个月的,满 72 个月以上的,“封顶线”分别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1 倍、2 倍、3 倍、4 倍、5 倍、6 倍。
C、影响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度
连续参保时间不满 6 个月的、满 6 个月不满 12 个月的、满 12 个月不满 24 个月的、满 24 个月不满 36 个月的、满 36 个月不满 72 个月的,满 72 个月以上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度“封顶线”分别为 1 万元、5 万元、10 万元、15 万元、20 万元、100 万元。
看了以上数据,好像买了社会医疗保险,就可以一生无忧了,其实不然,因为当你真正住院报销,就会发现,很多东西都不在医疗报销范围。那到底什么可以报销,什么不能报销,大概比例会是多少,下一篇文章再分享。
PS:以上是我个人通过一些文献、杂志以及收集论坛上的一些资料综合得出的数据,每个地区的比例和额度也会有差异,如有出入,请大家谅解,并帮忙指出。
我发现社会医疗保险比商业保险更复杂,有木有人跟我同样感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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