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符合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除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的一个月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后的可用余额内,每月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下面讲解湖州安吉租房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
一、线上办理
二、线下办事点
具体地址:安吉县行政服务中心(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62号安吉商会大厦F座)二楼23-24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02:00-05:30;冬季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01:30-05:00(6月、12月月末最后一天除外)
联系电话:0572-5072152
三、申报材料
四、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572-5125258
咨询地址: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吉县分中心(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439号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1楼1-7号窗口
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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