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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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指南具体如下:

一、受理条件

1.新参加工作职工或调入职工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单位少缴、逾期缴存、缓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因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上调需补缴住房公积金的。

3.其他符合政策的补缴。

4.职工离职提取后在原单位重新开户缴存的,1年内不得补缴住房公积金。

二、所需材料(原件):

1、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2、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注:相关模板可到

三、办理地点

市直管理部:湘潭市岳塘区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北栋2楼综合柜台B119

湘潭县管理部:湘潭县云龙中路316号湘潭县公积金管理部一楼3号柜台

韶山市管理部:韶山市厦门大道市民之家2楼C区C4号柜台

湘乡市管理部:湘乡市东山办事处励志大道东方华庭258号二楼1号柜台

经开区管理部: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9号九华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楼一楼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1、2、3号

四、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1、夏季(06月01日~10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2、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01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五、办理流程

1、申请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按申请材料审批标准执行

3、审查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对录入的数据逐一核对

4、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核标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批;对录入的数据逐一核对

5、结果送达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六、收费情况

此项不收费

七、常见问题

问:单位漏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补缴,原则上一年可申请一次。单位申请补缴时已经为职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递交申请补缴报告,要写明补缴的原因,补缴方案,要有明细表,经单位审核盖章,中心核实符合要求方可办理补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