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说明
1.配偶提取:
以配偶的购房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1)广西区内登记结婚的,管理中心通过自治区民政婚姻信息平台查询,如信息缺失或有异议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2)广西区外登记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2.异地购房:
①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②属工作地购房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
3.委托代办:
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表所列材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申请人签名按手印)和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委托书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下载。
4.多人共同购房:
①与配偶、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以上人员可以该次购房为由提取公积金。②与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仅限共有人中的一方提取公积金。
5.与配偶进行住房买卖交易:
以此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受理。
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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