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积金办理贷款担保人信息变更流程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非所购房作抵押,还款过程中所购房《不动产权证书》已办结,可申请变更为所购房作抵押;
2.原抵押房产列入拆迁范围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非所购房作抵押且抵押房产要进行处分,可申请变更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质)押。
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身份证 | 原件 | 1 |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 纸质、电子 |
新抵押房屋产权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 纸质、电子 |
婚姻情况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网上现场都可提交 | 纸质、电子 |
线上办理:微信公众号搜索“郴州公积金”提交材料信息
线下办理: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142、144、145、147号窗口 ()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受理、初审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复核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合同签订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购、建、修房真实性调查 | 1个小时 | 购、建、修房行为真实有效 |
审批 | 1个工作日 | 审批 |
系统录入资料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抵押确认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系统放行确认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
办结 | 1个工作日 | 需符合法定审核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