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省直中心或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不含长沙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贷款条件
(1)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要求:
①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
②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
③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下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④借款人及配偶在多个中心有住房公积金正常或封存 账户的,应在申请贷款前进行合并或销户。
(2)申请贷款的房产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在郴州行政区域范围内;
②一手房贷款所购房产应当属于省直中心认证签约楼 盘或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的现房;
③申请贷款的房产为第二套住房的,借款人家庭第一套房面积应小于144平方米。
(3)购买的自住房行为发生在贷款申请前一年内。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记录良好。
(6)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借款人及配偶现无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含郴州市及外地)的。
(8)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含省直中心和其他中心的公积金贷款次数)均不能超过2次。其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夫妻各算一次贷款次数。
需要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 原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 |
夫妻双方身份证明 | 复印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 |
夫妻双方户口簿 | 复印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 |
婚姻情况证明 | 复印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 |
首付款发票 | 复印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 |
借款人本人还贷卡 | 复印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 |
房产情况证明 | 原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 |
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在其他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资料 | 原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原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 |
不动产权证书(权力人为开发商) | 原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 |
住房贷款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地的房产情况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现场提交 | 纸质 |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承诺书 | 原件 | 1 | 网络现场均可提交 | 纸质、电子 |
办理方式
线上提交端口:微信公众号搜索“郴州公积金”可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承诺书”
线下提交: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二号栋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142、144、145、147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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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审核标准 |
受理、录入、初审、签订合同 | 2个小时 | 业务办理前期工作 |
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 3个工作日 | 抵押登记办理成功 |
抵押待办申请、抵押复核、放行确认、通知委托贷款银行放款 | 5个工作日 | 业务流程完成 |
委托银行放款 | 1个小时 | 放款成功,业务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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