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住房公积金异地消费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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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职工购买本市行政区以外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购住房需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任一方的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分别按以下规定提供材料,核定可提取金额。

一、异地全款购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商品住房

(一)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

2.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3.同时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配偶身份证;

4.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5.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全额购房发票;

7.税收完税证明(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8. 购房人或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本或工作证明。

(二)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税收完税证明出具日期前一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二、异地全款购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一)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身份证;

2.同时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3.同时提取其配偶以外其他共有产权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他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4.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5.《不动产权证书》;

6.税收完税证明(免契税的提供免税证明);

7.购房人或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本或工作证明。

(二)提取金额:可一次性提取税收完税证明开具日期前一日的购房人夫妻双方及共有产权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每人提取额占总提取额的比例,不得超过个人出资额占房屋总价款的比例。没有产权比例的按平均出资计算。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三、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一)提供的材料:

1.主借款人身份证;

2.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3.同时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配偶身份证;

4.提取申请人的银行卡;

5.《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

6.还款明细;

7.主借款人或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本或工作证明。

(二)提取金额:首次提取应在贷款首次还款后,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超过已还贷款本息总额。再次申请提取额度不超过前次提取之日起至申请提取时已还贷款本息总额。提取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已偿还贷款本息额的,差额部分下次提取不累计计算。

(三)注意事项:夫妻双方均为缴存职工的,需同时办理提取。

四、偿还异地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

(一)提供的材料:

1.主借款人身份证;

2.主借款人征信报告;

3.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4.同时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其配偶身份证;

5.提取申请人银行卡;

6.《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7.商品房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和税收完税证明;

8.还款明细;

9.主借款人或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本或工作证明。

(二)提取金额:首次提取应在贷款首次还款后,本人及配偶提取金额不超过已还贷款本息总额。再次申请提取额度不超过前次提取之日起至申请提取时已还贷款本息总额。提取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已偿还贷款本息额的,差额部分下次提取不累计计算。

(三)注意事项:

1. 夫妻双方均为缴存职工的,需同时办理提取。

2.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无该笔贷款记录的不能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