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非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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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职工因非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根据情况分别提供相应材料。

(一)退休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2.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提供经过主管部门同意的退休审批表);

3.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单位为职工办理退休封存后,可直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二)出境定居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2.出境、出国定居证明(移民证明或居住国永久居住证)。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或伤残证(1-4级)、残疾证(1-2级)。

(四)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

2.职工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3.代取人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

4.《提取人变更申请表》。

单位同意死亡职工配偶、子女或父母代取的,需在《提取人变更申请表》上签署书面意见;单位不出具书面意见或他人代取的,需出具公证部门出具的遗产继承公证书、代取人身份证。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

2.社保停缴证明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外地转入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转入时间不足一年申请提取的,只能办理外部转出。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1.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银行卡;

2.《丹东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领取低保款的银行存折;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部分提取需提供的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和银行卡;

2.《丹东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领取低保款的银行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