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亲属公积金常见问题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仍不足以支付该笔住房消费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亲属)可在限额内按规定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
1、配偶提取:以配偶的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1)广西区内登记结婚的,管理中心通过自治区民政婚姻信息平台查询,如信息缺失或有异议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2)广西区外登记结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2.异地建房提取:①属户籍地建房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②属工作地建房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
3.委托代办: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申请人签名按手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提取代办委托书可登录广西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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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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