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取消“还贷提取”查房
为切实支持职工住房消费需求,取消偿还购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限制条件,即职工“还贷提取”不再查房。但该政策执行前职工因超出住房套数限制未能提取公积金的不予追溯补提。
(二)调整本市租住商品房提取额度
本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上限金额,由原标准每人每月8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00元,二孩及以上职工家庭每人每月1000元。
二、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
(一)实行首套房二套房同等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房(缴存职工配偶为军人的视同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实行差别化贷款政策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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