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购买商品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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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购买本地商品房。

二、申请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占产权的还需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等),同时提取职工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被提取人身份证;

2.被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

3.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购房发票。

附:连云港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三、提取时限

提取时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日起1年内。

四、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

1.海州分中心一楼大厅7-10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6号,邮编:222000,电话:0518-85525798);

2.连云分中心二楼大厅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66-1号,邮编:222042,电话:0518-82304865、0518-82304868);

3.赣榆分中心一楼大厅1-2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0315号,邮编:222100,电话:0518-86237052);

4.东海分中心一楼大厅3-4号窗口(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利民西路9号,邮编:222300,电话:0518-87229931);

5.灌云分中心一楼大厅公积金支取窗口(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云山中路136号,邮编:222200,电话:0518-88820333);

6.灌南分中心一楼大厅综合业务1-2号窗口(地址:灌南县新安镇灌河路261号,邮编:223500,电话:0518-83288891)。

附:公积金提取地点

(二)在线办理

江苏政务服务网、“我的连云港”APP、“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连云港住房公积金”微信号。

附:公积金提取线上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