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
线下办理: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街道-548号
详细地址:乐山市营商环境服务管理局(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B04-B08 B27B28;
二、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备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承诺办结日期:3个工作日
三、办理条件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2.应自《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6个月内申请,期房以备案登记时间或楼栋通过评审时间孰晚算起;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
4.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正常状态;
5.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不超过3个月;
6.所购住房是国有土地上修建的,且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7.《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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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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