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购房公积金提取材料一览(公有住房)
1,自房改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之日起一年内批复文件或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的《不动产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免提交);
3,本人银行卡(一类卡);
4,住户登记表;
5,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办理方式】线下柜台办理;
【咨询电话】0355-12329;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受理窗口】长治市公共服务大厅一楼;
【交通指引】公交:1,5,15路政务中心;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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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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