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公积金缴存情况(守法)证明出具
(一)申请条件:依照规定在我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按时、足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由于自身业务需要,可申请开具缴存情况(守法)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可至公积金自助查询机、柜台开具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基础信息”。
(二)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中心向单位出具证明(材料齐全无违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个人凭身份证至公积金自助查询机、柜台办理(当场办结)。
(三)办理材料:
1. 申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2.《柳州市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如有使用派遣职工且其住房公积金由派遣单位(劳务服务公司)缴纳的,需提供派遣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清单(包括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房公积金账号)并加盖派遣单位公章。
《柳州市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表》>>>>>(文件来源于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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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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