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20%、后来减为16%,即所谓的给企业“减负”是对社会保障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收入支出平衡的破坏。企业的“减负”也不应当在基本养老保险上做文章,这也是在破坏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保障作用。
这说明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是对应关系,“多缴多得”可以在其中作怪,“视同缴费”可以在其中作恶,基本养老保险中也没有什么“精算平衡”。
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进行“缓缴”,但是,不能进行“免缴”。
大家都知道存在基本养老金支付不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亏损、个人账户空账、基本养老金缺口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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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奇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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